2014东莞中考体育尖子和病残学生免考、择考、缓考的办理程序
一、体育尖子生
办理条件:初中阶段参加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与体育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等运动竞技项目)获得市级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四名;省级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六名;国家级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八名。
所需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残疾学生
办理条件:丧失运动能力(含智障)。
所需证明材料:有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或三甲医院证明(市内有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石龙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厚街医院、东华医院、康华医院、万江新涌医院等),如身体明显有问题的可不需证明。
三、因身体健康问题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考生
所需证明材料:
1.三年以来的病历
2.医院诊断证明
3.学生初一入学时的个人申请
4.初中三年《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四、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
办理条件:符合择考评价标准。
所需证明材料:有三甲医院证明。
五、缓考
办理条件:临时有严重病伤
所需证明材料:三甲医院证明(如手术、意外事故的,可凭原就诊医院病历、住院证明)。
以上情况办理程序:考生按申请类别填写好《2014年东莞市中考体育考试身体原因择考免考缓考申请表》或《2014年东莞市中考体育考试体育竞赛获奖免考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学校,学校汇总后填写好相应的汇总表,将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2日交市中招办,市中招办现场审核材料后,同意复检的学生由学校组织于4月12日上午9:00到中考医务仲裁小组进行复检(具体安排及地点另行通知)。